作者:
snowish (雪の冀)
2020-01-15 16:22:43事實經過:
近來某電信公司推出網路門市0月租方案
除了設定費300元外
該方案需另加運費200元(全家取貨)~300元(宅配)
經詢問,如同時申辦2支門號
運費無法合併,也就是要400~600元
(另外如果是攜碼,可能還有其他費用產生,似乎無特別註明)
問題:
以一般大眾所知的便利商店運費60元來說
該電信公司可說已經是超收不少費用
這部分我個人解讀是電信公司內部的(高額)物流費用
可以接受就申辦,不行就不要罷了
但無法合併運費這個似乎說不過去
查過消保法也沒針對這部分說明
頂多看到
“促進商品或服務維持合理價格”
“促進商品或服務之公平交易”等
不曉得上述是否有更細部的法規嗎?
不然很有規避法規、誘使消費的嫌疑@@”
先感謝各位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1-15 16:48:00我猜你沒辦過吧。電信的運費是包含寄給你跟寄回去的另外寄回的部分有跟便利商店的收銀機整合,你寄回的同時就會幫你開通了。而不用等到電信業者收到回函所以辦幾個帳號就幾個運費。裡面是綁著每個門號的
就算他運費訂一千,那是他的定價權,消費者覺得不划算就不會買而已
電信公司也是要支付處理人員的薪資和運輸費用,他把這些費用概括性處理,別把郵購網購的運輸費用是為太理所當然,該公司願意把這些費用就實際狀況支付相關人等勞務費不是維持和進行公平交易嗎?照件數算很正常啊 公家機關那些都是如此
她沒有一次工喔他是同樣的工做兩次 = =妳知道對已經制式化的東西 特地幫你和在一起寄更好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