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十年前阿公過世繼承一塊農地,因為我爸爸比阿公早過世,所以農地
就直接由我繼承。
不過農地是在30年前就已經分配好我爸當時沒耕作交代二伯父代為耕作,
一切都是口頭,也沒任何金錢往來,現在已經讓他們免費使用30年,
問題:
1.想說現在想收取農地租賃費用,不知道是直接買市面上
(土地租賃契約書)還是需要其他程序?
2.農地收租後,會有其他地價稅,所得稅費用嗎?
3.現在是因為免費使用,所以所有費用我們都不需要去承擔,
那如果收租以後土地有問題,我們需要去像房東一樣去維修嗎?
還是會就直接免費讓伯父耕作,直到我們對土地有下一步的想法。
因為農地出租好像費用不高一分地一年不到一萬。
真的一點概念都沒有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