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法定空地約定專用問題

作者: liam185 (God & Lucifer)   2020-03-21 00:05:02
事實經過:
目前準備簽約一間一樓後面之新成屋,審合約中
其中合約指出法定部分空定為一樓住戶約定專用(一樓只有一戶),
但不確定是否有違反建築法或規約可能無效。
問題:
1. 分管同意有列出此約定專用即有效力?
2. 但謄本上是沒有註記,這樣是不是他戶賣給第三人可不受約定。
3. 如圖請問這是否為防火間隔,如果是的話約定專用應該是牴觸建築法確定無效
https://imgur.com/gallery/QT9y8eX
4. 承3, 如果如此,這合約應該就無效了?可視違約或違法退訂了?
請版友們解答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Yyyyyy   2020-03-21 00:16:00
1.對 2.第三人要承受 3.要問主管機關 4.你要拿這點解約?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20-03-21 09:36:00
3去問主管機關,不然叫他拿圖說出來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3-21 19:08:00
我直覺是覺得有問題,但找資料才行。建議備妥資料,找熟公寓大廈的律師諮詢。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第2款: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不得獨立使用供做專有部分。其為下列各款者,並不得為約定專用部分:二、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走廊或樓梯,及其通往室外之通路或門廳;社區內各巷道、防火巷弄。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20-03-21 23:03:00
圖說沒有標示防火間隔,那就是法定空地防火間隔也是法定空地的一種,只是他有特別的功能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3-22 00:00:00
無論是「社區內各巷道」或「防火巷弄」,我覺得都會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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