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目前準備簽約一間一樓後面之新成屋,審合約中
其中合約指出法定部分空定為一樓住戶約定專用(一樓只有一戶),
但不確定是否有違反建築法或規約可能無效。
問題:
1. 分管同意有列出此約定專用即有效力?
2. 但謄本上是沒有註記,這樣是不是他戶賣給第三人可不受約定。
3. 如圖請問這是否為防火間隔,如果是的話約定專用應該是牴觸建築法確定無效
https://imgur.com/gallery/QT9y8eX
4. 承3, 如果如此,這合約應該就無效了?可視違約或違法退訂了?
請版友們解答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