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樓下鄰居用震樓神器大約3分鐘敲一次,加上他凌晨4點都會起床煮飯並且製造一點聲響
,平常煮飯洗碗也都很大聲,老是在叩叩叩,整個房間都它聲音,我她媽想殺人,
每天都沒睡幾個小時,睡眠品質差又沒睡飽,持續有快半年吧,
但錄影只有從一月底才開始錄。
問題:
1.我該如何用法律保護自己呢?
2.想殺人是算躁鬱症吧,這在法律上除了殺人可減刑外好像沒啥用吧?
看精神科精神耗弱會對我比較有利嗎?
3.且等到精神耗弱又要花多久時間阿?簡直是折磨自己,還是我搬走會比較快?
4.其實已經被耗了一年多,但是蒐證時間大約只能從一月底開始算,
其實應該已經算太慢了對吧?感覺這樣要求償也賠不多的樣子,CP值不夠只能搬了嗎?
5.對方還將水管以明管的方式走天花板設置,每次用水都會有水管的轟轟聲,
這樣有辦法告嗎?
對方很刻意在鑽漏洞,所以導致我蒐證困難,直到一月底才有錄到他凌晨四點煮東西,
但聲音也是沒很大聲,感覺一直被玩耶!希望有人能幫我一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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