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跟先生上週四晚上跟仲介和屋主簽了約,
原定下週末要搬入,
(鑰匙有先拿到)
但昨晚半夜接到該仲介的老闆打電話來說,
我們總共給了該仲介148000元,
該仲介只給了公司五萬多元,
然後週四跟我們簽約的人不是屋主。
簽約當天因為屋主看起來很忙碌,
大概只出面五分鐘就說有約走了,
(來不及跟屋主借身分證或稅單確認)
只跟我們說他全權委託該仲介,
我雖然有跟仲介要出租委託書,
但該仲介只是一直承諾會補給我們,
因為同棟大樓我跟先生比較喜歡的物件A沒搶到,很怕物件B也沒租到,
(物件AB是不同仲介)
想說該仲介的公司我們有查過,
契約書也是蓋公司章,
我爸在旁邊一直說一手交錢一手交鑰匙就沒錯(他自己也是房東),
所以不疑有他就簽約以及付款了。
(我簽約當天有質疑屋主的簽名很像該仲介的筆跡,但我又怕好像太龜毛為難別人,所以該仲介堅持是屋主自己寫的,我就不敢再繼續質問下去)
雖然昨天半夜該仲介的老闆說他會處理,
說我們可以繼續住,
但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問題:
該老闆跟我們說屋主僅接受租金19000/月,
但當初該房仲是跟我們說他幫我們談到18000/月,
我們簽的合約是以半年繳付的方式,
簽租金108000/半年這樣。
現在不知道該做什麼處理才能保障我們自己的權益?
該房仲老闆說我們承租的物件確實是他們公司的物件,
他也會幫我們跟屋主說,
所以我們現在能先做的是,
去地政機關以利害關係人的身分調出屋主資料嗎?
後續動作我們又該怎麼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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