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 租約時間與房東認知不同

作者: happen (賣東西~賣東西~流血價賣)   2020-04-01 10:27:35
大家好
我在去年租了現在的房間,合約時間是108/6/5~109/6/4,房租7000另付管理費700,每個
月5號前轉帳給房東。
因為房東和房間的關係不打算續租,我也提早(3/31)告知了房東。
因為我不是第一天開始承租,按照過去租屋的經驗,我的一個月起算時間,應該是5/5~6/
4這樣算的,對吧?!
但是我房東竟然說我6月份才到期,所以我6月還要再付她房租?!
請問如果依我的合約,我有需要為了6月的4天再繳一次房租給我房東嗎?她可以說我違約
多扣我押金嗎?
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房東有點傻眼,麻煩各位指點迷津了 謝謝
作者: wea567 (我喜歡吃菜)   2020-04-01 11:24:00
其實要看合約怎麼寫。你這樣敘述沒辦法幫忙打錯。租賃契約
作者: Yyyyyy   2020-04-01 11:33:00
你不是寫108/6/5~109/6/4 1個月就是5號到下月4號啊哪來6月的4天房租?
作者: lopvvqol (不負如來不負卿)   2020-04-01 11:56:00
沒這麼複雜,合約有打上日期的話就是交足12個月的金額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4-01 16:13:00
這種房東我也遇過。數學根本不行。你必須當作小學生教導先跟他說 假設從15號起算 短租一個月 退租時間是隔月14號然後再慢慢推導到一年。之前跟房東扯了半天,終於體會到老師們的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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