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ubby (流浪太平洋)
2020-03-29 06:48:06事實經過:
叔叔幾十年前出資購買姑丈的房子
(國有地上,有税籍)
當時僅有書面買賣契約
未到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
但所有後輩都知道這件事
近期有人想向叔叔購買該房產
方才注意到未過戶的問題
由於名義上屋主姑丈已往生
相關繼承人皆已至法院拋棄繼承
問題
1.如何將其房屋擁有權過戶到叔叔名下
2.之前曾經政府公文説出資即可將該地購為私有地,申請時效已過,叔叔可否主張仍具有
購買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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