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lumisun (sulumisun)
2020-04-19 10:43:10事實經過:
回娘家發現一紙袋,裡面有抵押權狀等物,均是母親於民國八十幾年簽下。
到地政網站調謄本,案件都還沒塗銷,有母親的名字。
因為沒接觸過這事,經友人分析
這些權狀和文件,分屬兩個抵押案
一個是85年抵押400萬,母親是第一順位,只有權狀,找不到借錢的佐證
另一個是88年抵押300萬,母親是第二順位,設定88-91年
第一順位是國泰世華銀行,有72萬借款
這兩胎都沒有塗銷,這個有300萬本票
後來翻找了娘家,只找到82年開始的支票來往記錄和存簿
母親說對方沒有還完錢,但她年事已高說不清楚
這兩件分別不同的代書辦,問了其中承辦的代書
代書說400萬只能跟對方說,要不要還,就只能看他們良心
走法院能爭取的就300萬這個,那個房子地段現在值錢,可以超過372萬
我自己也去看那房子
google一下這屋子數年前還有登記債務人名字的公司
從去年底開始整修拉皮,改建得比周圍的老舊房子美侖美奐,但還沒完全整修好
(有大錢裝修卻不還錢,真是可惡)
問了幾個友人都說對方會耍賴,要走法律程序
問題:
1.我要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嗎?(我寫過但寫得不好)還是請律師包辦發律師函?
2.400萬那筆是完全沒把握嗎?
3.300萬那件是二胎,如果要告要申請拍賣是不是要聯繫一胎的世華銀行?
4.案件在彰化市,有推薦的律師請私訊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編輯: sulumisun (1.171.14.16 臺灣), 04/19/2020 10:5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