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anrong (目分目分口屋!)
2020-04-30 09:38:57事實經過:
我有某大外商銀行的某張信用卡,該銀行會不斷寄送廣告郵件,信尾有取消訂閱的連結,
但該連結也只是個e-mail地址,例如: [email protected]
我已經用此信箱寄給對方兩次,但還是持續收到廣告郵件
問題:
以前念書的時候記得有條法規要管理垃圾電子郵件,查詢後應該就是
"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但目前似乎還是條草案!!?? 民國94年到現在...
請問目前是否仍沒有法源依據規範這些"檯面上"的公司寄送垃圾訊息?
註1: 因為是信用卡客戶,直接封鎖該公司信件可能會導致我收不到電子帳單
註2: 該公司的廣告信還很荒謬的寫:
"本行將按您的要求取消該寄送服務,且不收取費用。"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