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家人誤信 自己保單的業務朋友,說加入投資可獲利(沒有詳細說明是什麼,只概說是股
票等
)其中一半金額 有跟這位朋友簽定契約,合約上載明 可全額返還本金 的明確條文,另
外
也有信貸可證明有資金流入
現在朋友卻疑似捲款跑路,消失聯絡不上...
問題:去提告的話,會有勝算嗎
畢竟家人的帳戶,有收到所謂「投資獲利」,即 假設投入100萬每月拿1萬。這幾年來已
經拿到有50幾萬,但朋友消失,損失大筆金額的本金,才驚覺是被騙了!
擔心去提告,會不會被認定算是投資糾紛,不成立,只是白費心力而已(也就是說他只要
說自己的確是拿去投資,但虧損光了就沒事)
另外這位某人壽業務,藉職務之便,慫恿客戶投資、建議去信貸等等行為。雖然說,信貸
的銀行,非任職的公司,但請問這樣某人壽都沒有連帶責任嗎?
P.s該鞭的、該罵的,我們全家都已經罵過了
這應該是所謂的龐氏騙局,家人很不巧的是最後一隻老鼠…也有預約律師諮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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