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WS125 (伯伯勃起了)
2020-06-25 18:51:43事實經過:
家裡祖傳的一片地,
名目上是兄弟共同持有,
有蓋一棟房子出租,
租金完全是大哥在收。
由於弟弟每年收到國稅局的補稅通知,
之前有去補繳,
今年想想不太對勁,
調細目來看,
發現那棟房子的租金收入被報到自己頭上,
跑去問大哥那邊,
則是一問三不知。
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想請問如果大哥那邊繼續耍賴,
弟弟能走什麼法律途徑嗎?
對法律完全不熟,
先感謝各位鄉民先進解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