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06/19購買了今年歌劇魅影的票(一般位置)
我女友有身障資格,我是陪伴人
因為一般身障區的位置都很差
所以我們自己選位置後再聯繫客服退一張的錢
(因之前購票都是這樣子處理)
因此在21號寫mail去問能不能憑證優惠半價
23號晚上售票客服告知是不行
理由是 1.愛心票一定要用傳真購買
2.已經過了退票時間
跟客服交涉幾次後一直說
1.要買一般區的半價可是但是還是要傳真
2.想要優惠就要退票重買
3.一定要傳真才能買愛心票
4.超過退票時間了也不給退不給換票
等於現在已經買的票不給退也不能換,想優惠就要再買一次
問題:
1.我查過身障法,半價優惠是不需要傳真等方式去證明,
衛福部的FB也明確表示身障購票要等同一般人不可設限
想請問客服一直要我傳真是否已經違法?
2.如果我強硬要求一定要給我半價那也等同退一張票,
但我自己認為超過退票時間是他們晚回覆我才讓我沒時間退票
(6/19買,我21號詢問,22號最晚退票日,但客服23號才回)
想請問這個地方我是否可以要求退票?
3.如果要申訴的話我要找哪個部門?昨天打去1950跟我說他不熟這個...= =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