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誹謗罪的成立問題

作者: bassblacktea (可愛☆蛇)   2020-09-30 03:55:12
事實經過:
上個月車禍達成和解,刑事判決確定之後,
原告又傳訊息給我,
說我母親在調解委員、法官、事務官等人,
提到有關原告的過去,
傷及原告人格尊嚴及名譽,
要準備提告誹謗。
訊息截圖如下
https://i.imgur.com/3PhWbDp.png
提及原告過去,是因為原告跟我本來是朋友,
在聊天的時候曾跟我說過一些故事,
當時我也有相信原告可能有這樣的經歷,
而原告在民事庭說我都不與他聯繫,
說我沒有悔意等等,
可是我是因為原告的經歷,
不敢私下再跟他有所聯絡。
在民事庭為了回覆對方我們為何沒有聯絡,
才因此提到這段。
問題:
一、請問這樣是否有成立誹謗?
二、請問若成立誹謗罪了,
車禍案件的緩刑會不會因此被撤銷?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9-30 08:05:00
一、就算成立誹謗罪,被告也應該是你的母親,而不是你。二、車禍被告是你,誹謗罪被告是你的母親,兩者在法律上沒有關係,除非能證明你教唆你母親這麼做。因此車禍案件的緩刑,照理說是不會撤銷的。 還有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或第310條加重誹謗罪,在刑事上都不是重罪,大多數判決頂多判個拘役,然後得易科罰金,甚至有人主張台灣要像美國那樣子在刑事上完全除罪化。至於民事上除非你媽媽是名人或高收入者、對方是名人或高收入者,否則賠償金額不高。
作者: k1230588 (恆秋)   2020-09-30 10:02:00
另外 一段文章內 只把你改成台端 不會讓這篇文章看起來比較像法律人寫的內容 根本不用管他
作者: DamnHungry (DamnHungry)   2020-10-01 02:58:00
叫他去看刑法311條啦
作者: andybg (小賠)   2020-10-01 05:33:00
重點是對方坐牢那件事是不是事實?
作者: aesdu (123)   2020-10-05 11:22:00
感覺簡訊1 只是網路文章照抄改字而已......XD而且照他這樣講,在法院審理時,雙方都沒辦法攻防了。 這水準...https://imgur.com/tpgyCw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