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身為一個青年女子,常被言語及行為性騷擾(如在網上被約砲)甚至上下其手猥褻,還
曾經被職場上的前輩利用其在圈內的影響力恐嚇我超過三十歲將很難找工作,開價利誘提
出包養我的要求,雖然事情已過,但造成個人心理極大的壓力與對該工作圈的陰影,決定
轉行。各種性騷擾與猥褻事件常常發生。
問題:
遇到性騷擾,如在網路上被約砲,或是性器官被毛手毛腳,由於這種情形往往突如其來,
來不及蒐證,實務上報警處理,警方會因來不及蒐證而不受理性騷擾事件嗎?該用什麼
罪名報案?(知道有性騷擾防治法,不當追求或約砲都是性騷擾的一種,但不知生活中
發生性騷擾時,如何追究加害者的法律責任,維護自己的權益!請知道這方面法律處理
實務的板大們釋疑,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