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 房客提早解約 租賃問題

作者: season129 (jsseason)   2020-10-28 09:35:38
事實經過:
我與租客簽了五年合約,明年二月才約滿五年,前段期間因疫情租客表示生意不好,要求
降房租,也同意讓他降,幾年來因為各種原因常常遲繳租金,已經違約在先了,我們給予
最大的空間包容他,租客在這個月提出提早解約,並告知已快滿五年了,他提出提早解約
而且要我不得扣他押金,我跟他表示照著契約走,提前解約就是退一個月押金,他聽到後
說他裝潢砸很多錢都沒計較,什麼東西他都重弄重翻修,並要我去問只要期滿一年後解約
都是退兩個月押金,他說他本身就是家人在從事這方面的事業。
問題:
租客提出的部分想詢問各位,真的是如此嗎?
謝謝各位。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10-28 09:54:00
營業用途房屋,不適用《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沒法律的強行規定,就適用雙方約定的契約條款。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0-10-28 10:15:00
照契約走,如果捨得面前裝潢等也可以看看契約是否有回復原狀等規定要求對方履行.如果想好聚好散,也可清點目前狀況確認OK後再退押金.畢竟目前店面在人家手上怎樣下手房東無從預知.另外法生版不開放商業問題回覆.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10-28 10:28:00
不是什麼都照法律走就好,如果他走之前搞你一下 你能承受嗎?退租時候把東西破壞,要額外多花好幾個月租金來搞你覺得好嗎?如果你已經打算收回來後整個打掉重做 那倒是還好
作者: season129 (jsseason)   2020-10-28 11:00:00
謝謝回覆的各位,因為他請我上網問,然後我查詢不太到,才想說詢問看看這部分,其實一直都跟房客說,找個平衡點互相退讓好聚好散,這應該是最單純的想法了,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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