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am185 (God & Lucifer)
2021-01-20 22:05:48事實經過:
用"點數"網拍買了幾樣東西,其中有樣不能用退貨,後賣家可能系統沒選退還金額
而導致全點數退還,但因之前沒注意多少點數是他的我又把點數用掉,
(看到有多知道他退了,但不知道他是全退,因為這是刷髂回饋點數,每期都會新增),
現在他發現沒進帳,來找我但我也無法退點數給賣家,他就跟我要退現金,
但我當初就是用點數換的,最後跟他說那就請他自己把商品拿回去,不想買了太麻煩,
加上是他自己的疏忽,但又說商品使用過他不能賣,堅持要我退現金,
不然要告我"不當得利"??
問題:
我已經要把東西歸還,雖然有損殘值,但非能全歸咎於我?
請益若退還這商品變二手,這樣還有構成不當得利?
或是就算退還使用了他的商品還是能算得利?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