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土地賣掉,地上物所有權與責任歸屬

作者: killar (將軍方文山)   2021-03-23 15:10:18
事實經過:
我爺爺有一塊土地,我父親在這塊土地蓋房子居住 (居住人是:爺爺、奶奶、我父母親
、我與弟弟)。
格局是:土地分成左右兩部份,房子是蓋在右邊土地,左邊土地算是院子(只有一個小廚
房、一個大鐵門、還有圍牆)。
在我爺爺去世後,由我父親繼承,房子與土地是登記在我父親名下。
後來大伯回來要求分土地,於是把左邊的土地分給了大伯,登記在大伯名下。
之後大伯把他的土地賣給別人,新地主要求我父親把地上的小廚房給拆除,但我父親認為那
問題:
1.左邊土地上的建築物(小廚房、圍牆、大鐵門)的所有權仍屬於我父親的嗎?
2.承問題1,如果是屬於我父親,那我父親是否有權利不拆除左邊土地的地上物?
3 承問題2,如果我父親有權利不拆除地上物而且不願意拆除小廚房,新地主有什麼法律
上的解決途徑嗎?(這個問題算是我的法律疑問,因為如果只擁有土地所有權,而地上物
所有權不屬於地主,那地主不就沒有地上使用權了?那買土地有意義嗎?有什麼法律方
法解決這種紛爭嗎?)
4.承問題1,如果左邊土地的地上物不是屬於我父親,就代表繼承土地也同時繼承地上權,?
感謝各位大大!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3-23 15:22:00
啥叫原地主的責任..是有地上物的人要求土地所有人給他用土地好嗎..房子在你父親名下就是你父親要拆啊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3-23 15:32:00
你爸有優先購買土地的權利。如果你大伯賣給別人前沒通知的話,現在還可以主張優先購買。 如果是放棄優先購買權,可以拒絕新地主的拆屋還地請求,但是必須付使用租金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3-23 15:34:00
賣完了就沒有優先購買了覺得沒被通知有損失得回頭找原地主要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3-23 15:35:00
私下買賣並不能對抗優先購買權土地法104看一下根據民法425~1 可以不用拆,付租金就好。租金喬不定就給法院判 ,通常不會太高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3-23 16:31:00
建議備妥資料向精通不動產的律師付費諮詢。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3-23 16:47:00
讓對方去法院提告 看法院怎麼判
作者: killar (將軍方文山)   2021-03-23 21:28:00
非常感謝各位大大的回覆!感恩!
作者: dawson0406 (dawson)   2021-03-27 17:13:00
新地主來陰的,直接拆再賠你錢,也不無可能,記得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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