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同房室友A
利用小米監視器
製作我跌倒影片
並且加上 搞笑 音效
然後散播 出去 給其他同房室友
使得其他同房室友B又散播
到 社群平台
之後我已經明確的跟A說 我不喜歡了
但他依然覺得很好笑 而且不願意道歉
還一直在室內放影片
說原因是我的 壞習怪
我已經認錯也願意改
但A說都快離宿了 所以根本沒差
還是要繼續做
說是我造成他這樣的
(我真的很討厭,而且很怕我處理到一半扛不住壓力爆炸)
B經過我的 勸說後 已經下架了
但我已經錄影收證完畢了
四人群組裡面
A有傳影片已經截圖了
可以證明是他做的
問題: 1.請問報警的話要告什麼
2.請問我如果本身有精神病可以要
多少精神賠償
3.還有本人窮學生沒什麼錢
A同學爸又是律師我怕被洗臉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