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家父在FB二春社團認識"查某",沒多久就結婚娶進門
但"分隔兩地",兩方沒有住一起,"查某"也沒履行夫妻應有義務
交往期間有幫"查某"的還債,甚至"查某"還教家父到處借錢抵押好給她錢花,
最後借款金額過大(幾百萬),甚至連家產都賣了(婚後)
賣的是一塊田,賣的當下有找代書,賣方有開支票
但"查某"的要求支票不指名,還跟我爸示意要幫忙處理那張票
我爸不疑有他,就全程交給"查某"處理
我爸要求"查某"的每個月要匯回多少錢當我爸的花費(分期把錢轉入我爸戶頭)
結果"查某"只匯了幾個月後,雙手攤說匯完給我爸了
事實一查金額根本不到...
"查某"賣田的錢得手後,後來也不怎麼理會我爸,最後寄存證信函後告上法院
*第一次告是告刑事,律師知道明不會過還是幫我爸打,還說甚麼追朔期過了無法追討
(離事發也才不到一年)
"查某"說詞夫妻財產共有,而且支票是我爸"送"給她
(有查到"查某"有脫產的嫌疑,錢已轉去其他人名下)
*律師建議打第二次的官司走民事看看
一開始"查某"就是看上我爸好騙+不擅長理財,所以要求結婚
也沒盡到夫妻義務(騙婚)(詐欺)
問題:
1. 這種狀況要追討錢回來,該如何處置? 打民事侵占?
2. 田是很久以前和家母一起打拼買下來的,和"查某"婚後賣掉後,"查某"是否有權力分錢?
3. 能否一併訴請離婚? (我爸身體不好 "查某"在等看看有沒有其他財產可分)
4. 這案件是否在在婚姻狀況還在時處理?
(之前有諮詢過免費律師 說離婚後才能告?)
5. 通常打這種官司是否要耗很長的時間?
先感謝各位幫 私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