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之前待的公司有聽過一件事情,
就是有一個部門的員工的 Iphone 手機放在桌上不見了,就直接報警,
據說警察採證之後,
後來有要求同一個場域(同一個辦公室、同部門)的人都要去壓指紋建檔
後續情況我就不太清楚,但是我當下覺得這種調查方式很有疑慮
所以想來詢問法律上對於這種事情的觀點
問題:
1. 如果不幸剛好是同辦公室的人的話,就一定要配合按指紋嗎?
2. 如果當事人或警察沒有當場抓到現行犯,卻叫所有人都要去按指紋,
這樣有違反什麼法律嗎?
3. 如果這樣不合理且違法,那在當下可以用什麼法條拒絕配合調查?
因為我認為本身沒犯法,
但是只是因為警察或當事人沒辦法抓到現行犯,
就必須無差別的要求其他人去壓指紋、交出自己的生物識別,我覺得很不合理,
現在科技發達,個資也有可能被濫用的疑慮。
4. 請問大家,如果你剛好是同一個辦公室的無辜人時,你會怎麼做?
從法律的角度,應該如何去拒絕這樣的違法調查?
當然是不考慮公眾輿論的方面,指單純討論法律觀點,謝謝
===預防道德鄉民===
另外如果有鄉民有想指責說『指紋不重要』、
『沒做虧心事、不怕按指紋』之類的推文就先不必了
因為就連當初領新式身份證要壓指紋,就被大法官宣佈違憲了,
如果想回個資不重要的人,可以先去資疑大法官,
可以問大法官是不是有做虧心事,所以害怕按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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