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am185 (God & Lucifer)
2021-04-24 16:48:39事實經過:
因為要開銀行VIP帳戶賺開戶禮,假設匯300萬給母親開戶,
擺了半年後母親再匯還給我。
問題:
請教這樣應算借貸關係?不用繳贈與稅吧?
假設半年內不幸被國稅局查到,有甚麼辦法舉證並非贈與?要簽借據?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最好將金錢借貸契約先公證,然後按月繳利息,完全沒有準備,被國稅局查獲,當然會被認定是贈與。
作者:
Yyyyyy 2021-04-24 16:57:00看人啦 有位立委不就說借兒子開飲料店 不就啥事都沒有
作者:
cka 2021-04-25 03:36:00為了開戶禮冒這個贈與稅的風險我覺得不要頂多你匯220就好,你媽自己有80吧
你不做借據的話金流被查到還要解釋很麻煩的..當然如果兩邊進出都有銀行紀錄的話可能還能解釋..利息倒未必需要 借貸本來就不是一定有息 畢竟是母子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4-25 08:48:00未來只需要收一個所得稅就好,其他稅一律廢止,並永不加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