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師法官好
朋友借錢2-3年陸陸續續借200多萬給對方
對方卻一直不還錢已經4-5年了
對方現在然我感覺擺爛 雖然嘴上都說會還
對方家人家境很不錯 但一直宣稱有房貸車貸
也請對方跟他父母親討論 但對方一直不肯
預計下禮拜發支付命令 且有心理準備一直走法院一途
請教各位律師法官支付命令跟之後一直走法院錢要的回來的機率是多少?
現在想做最壞打算 如果對方持續擺爛 資產轉移到別人或其他方法之類的
最壞打算債權賣給資產公司
讓資產公司去討債
之後發生的事情跟朋友無關
順便一問請問資產公司會用多少錢收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