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昨天在下毛毛雨的馬路上,騎摩托車在馬路上行駛,途經一處閃黃燈的馬路口,殊不知旁
邊一對夫婦看到我騎車接近,反而加速推著嬰兒車往我靠近,基於安全考量及略帶不爽的
情緒,說了句非常大聲的幹x娘,然後對方夫婦也回了我超大兩聲的幹x娘,後來趁我在停
等紅綠燈時,他們對著我的機車車牌拍照。
問題:
想問這樣拍我機車的車牌,我有可能被告公然侮辱嗎成立嗎?另外,由於他們是兩個人,
如果他
們不承認有回嘴有罵我,只串通說對他們自己有利的一面,也就是只說我大聲罵了他們,
他們沒有罵我。在確定雙方都沒有行車記錄器或是錄影的前提下,只有我被拍了車牌照,
這樣我會被告嗎?很擔心吃上官司,但這種交通不守法的事情實在太讓人不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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