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外傭放朋友進門,算侵入住宅嗎?

作者: covid18 (若疫情從沒來過)   2022-04-23 02:04:59
以下問題是幫朋友代PO的
正文開始:
我有一個外傭炮友,她老闆很無良,完全不給休假!
我當然知道要打炮還是約出去外面開房間比較好
但問題是她根本沒有假期跟我約會
就算偷偷跑出來 頂多也只能短暫在附近吃個飯
親親抱抱一下 馬上要趕回家
最近她邀我直接去她雇主的家裡打炮
家中只有一個不太能動的老人家 必須時常幫他把屎把尿
我們計畫在老人家睡著之後 我再進門 幹完就離開
憑這老人家的知覺 應該不會發現
但假如真的被發現了
請問這樣有違反刑法306條侵入住宅罪嗎?
畢竟是住在裡面的人開門放我進來的 但她又不是所有權人...
我法律不是很懂
想說先問一下風險 再決定要不要進行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
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besteam0 (besteam)   2022-04-23 06:16:00
明知有罪 只是在問有多重嗎?
作者: alkuma (橘子超人)   2022-04-23 07:21:00
東窗事發後,火包友因此被開除,您能在她找到下一份工作之前,提供經濟上或道義上的援助嗎?@@a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04-23 10:51:00
現在外籍勞工缺的很,是不太需要擔心找不到下一個雇主
作者: covid18 (若疫情從沒來過)   2022-04-23 14:11:00
回一樓,是在問究竟是否違法? 我們不懂法律才來問的回二樓,是她主動要求的,為何反要對方承擔全部責任?其實我朋友拒絕過很多次了,是熬不過她一直要才找我討論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04-23 15:15:00
要有辦法證明對方有允許 小心被反咬侵入住居加重強制性交罪刑很重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04-23 17:58:00
入侵住宅並沒有你三分我七分這種算法
作者: alkuma (橘子超人)   2022-04-23 19:13:00
考量被反咬的風險,答案應該就顯而易見了,祝順利! ^^
作者: covid18 (若疫情從沒來過)   2022-04-24 00:51:00
line上面寫明 等阿罵睡了你來家裡幹我 這樣還會被反咬嗎回八樓,line上面有明白邀約,這樣就不算侵入住宅了嗎?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04-24 01:55:00
你都知道外傭是無權邀請了,為什麼還要一直鬼扯都知道要避開屋主了,也可推知你確定屋主不歡迎你~
作者: mechman (莫忘初衷)   2022-04-25 15:50:00
外傭是居住者,居住者要請你過去,就不算是法律規定的無故侵入他人住宅。
作者: shelley0628 (Shelley)   2022-04-25 20:04:00
外傭是受僱者刑法第306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省略),"無故"是指有無房屋所有權人同意,朋友的案例要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原po朋友進他家才ok哦~
作者: mechman (莫忘初衷)   2022-04-25 21:25:00
樓上,並不是好嗎,若是這樣,倘房客邀朋友來租屋處,難道房東可以告他們侵入住宅嗎?所有權人可以要求原po離去,但是並不能告侵入住宅,因為原po是受外傭邀請的,所以並不是"無故"好嗎?
作者: covid18 (若疫情從沒來過)   2022-04-26 01:23:00
謝謝各樓層的回答,希望m大的見解是目前實務採納的~
作者: q347 (捕快)   2022-04-26 09:56:00
看看屋主看法阿 要是我是屋主 一定告你 因為我跟外傭說不行明知後故意 我就告你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2-04-26 12:06:00
外傭居住在雇主家又不是租賃關係,怎可能期待高度使用權?且基於居家甚至照護安全,一般人也不會同意雇員友人拜訪,至友人公司拜訪一般也是在門外見面或者公司同意的地點會面,且進入後被要求紀錄時間人別拜訪事由也是合理.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04-26 12:33:00
就mechman的說法, 我只要有好友在總統府工作,就可以透過好友邀請,隨意進出總統府...要等到內部人員發現驅趕才行也不用受到開放區域限制可以在裡面亂晃~
作者: mechman (莫忘初衷)   2022-04-26 13:13:00
樓上說不行的拿判例來看看,總統府跟住宅也能類比嗎? 理性討論外傭住在雇主家,雇主家就是外傭的居住所,就算沒有租賃關係,也有借用關係。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2-04-26 14:29:00
借用關係不比租賃關係喔即便不是外傭,雇傭者也不會是場所主人,哪來的權利同意任意第三人進入非自己所有場域?
作者: mechman (莫忘初衷)   2022-04-26 19:59:00
外傭是同意邀請原po到自己的住居處,就不算是無故,樓上找不到判決自己瞎猜嗎?外傭有居住權,是居住權人,懂嗎?所有權人也許有權要求原po離開,但那並不代表原po是無故侵入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2-04-26 20:45:00
外傭有權替雇主/所有權人決定任意第三人進入場域嗎?個人居住進入可以,但同意他人進入是兩件事.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04-26 21:09:00
照這麼說寄生上流是合法的~被辭退的那個傭人把老公藏在地下室,也是未經雇主允許但是與原po相同都是偷偷潛入未被發現,雇主也沒有驅趕
作者: mechman (莫忘初衷)   2022-04-27 07:43:00
你們想想,如果小孩邀同學來家裡玩,難道我可以直接告該同學侵入住宅嗎?現在是在討論刑法,拜託先去看法條好嗎?刑法306只罰無故侵入,跟外傭有沒有所有權沒關係。寄生上流的例子,如果有久住的意思,那犯的是竊占罪,就不在本文討論範圍。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2-04-27 08:06:00
父母或屋主是可以不承認要求退去,如果停滯不離還是侵入他人建物。所有權人的同居人跟僱員的關係也不一樣哦!
作者: mechman (莫忘初衷)   2022-04-27 09:55:00
不要越扯越開,本文原po不是無故侵入,也沒有經屋主要求而不離去,就沒有刑法306的適用。如果覺得外傭違反工作規則,那開除就是了,不用動不動扯違法。難不成水管破了外傭叫個水電工或是讓人進門查水電表,水電工或是查表員還要擔心會不會被告?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04-27 10:04:00
所謂"無故"就是給法官的裁量空間啦又不是在考試 這麼好判斷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04-27 11:16:00
這舉例讓人懷疑是否有了解原po的狀況~~原po是知道主人不歡迎而想偷偷潛入而非一般邀請是否知曉刑事判定依據
作者: mechman (莫忘初衷)   2022-04-27 12:12:00
沒有什麼偷偷潛入,是有居住權的外傭邀請進入,就形式上就是居住人邀請朋友來訪,外傭有沒有得到主人的同意是外傭跟主人之間的事,不能說主人不同意就可以直接告侵入。不過樓樓上說得沒錯,法官要依當時實際情況判斷,不能一概而論。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04-27 13:49:00
我覺得是 原po如果沒有這疑慮,那多半沒事可是他既然覺得可能有違法還去做,那法官可能會依此判刑不過實際會如何,再麻煩原po或者原po朋友被告後再告知~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2-04-27 20:15:00
基於訴訟經濟還是講一下一審級律師費五萬八萬起跳,可能還有照出庭數而加收的費用,警訊另外算,偵查算一審級,都要列入成本喔另外,如果刑事不成立還另外有民事問題,雇主願意可以分開提告分開處理.
作者: rebuildModel (重新建構)   2022-05-01 03:08:00
你媽不同意你這樣做,尤其是為了打炮而已,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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