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前車開啟鐵捲門未關閉,家父過27秒回家,見車門開啟無人無車便駛入車道
車頭彎進車道後剛好30秒,鐵捲門開始下降,因視線朝下,只注意下方是否有來車
故未能發現上方的鐵捲門正緩緩下降
因家父開很慢,在鐵捲門碰到車頭頂(前車窗跟車頂的交界點)的時候就立刻煞車
所以鐵捲門只有最下面那片微凹,更換那片鐵片要1萬
(前門車道長大約3公尺內,有設感應器,但感應器恰好無反應)
(家父開很慢,駛入車道到鐵捲門(3公尺)約用了3至4秒)
問題:
因有人提醒,就算沒有其他車,只要車門不是自己開啟的,就屬於「跟車」
所以我方自認有多數責任,
但感應器失靈一事,管委會是說科技電子產品本來就不能信任,跟這個無關
(車道也有裝紅綠燈,但不管有車還是沒車,都是綠燈)
1.如果我方現願意負擔七成,但鐵片材料部分提折舊會很不合理嗎?
(若這種狀況需要負擔全責,再請版友友善告知,因為真的不太了解才上來問)
2.不論最後是負擔全額或是部分,簽立和解書的內容想加上一條 請管委會公告
「感應器有可能會失靈,請住戶小心多加注意鐵捲門」
這樣我方是不合理又沒資格加這條嗎?
(如果不合理請友善告知謝謝各位版友)
**更新**今日剛好遇到律師,律師說上面情況「不屬於跟車」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