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於今年4月購買一間新成屋的7樓,朋友買了3樓,於6月x日請驗屋公司進行3樓
、7樓驗屋,後來我自行發現7樓馬桶、廁所排水孔及洗手台排水孔、客廳的一個插座
皆與3樓有差異,
近日與建商討論此事,建商有拿出設計圖面,看來是3樓的上述3者位置才是正確的.
以下為7樓房子現況:
7樓馬桶較靠近廁所門,經測量與3樓的馬桶偏差16公分(建商說量到7公分)
廁所排水孔及洗手台排水孔偏差6公分,
客廳的一個插座,裝設在原始設計牆面,未實際測量,估計約偏差約300公分左右.
因為覺得上述三者位置難以請建商復原,馬桶位置偏差會影響到使用便利,
而建商格局圖電視的位置,設計圖是雙插座組有兩個,也就是可以插四個設備,
但現況格局圖電視的位置只有一個雙插座組,另一個雙插座組偏移了約300公分,
變成靠近大門,然後靠近大門有兩個雙插座組.
在未看到圖面,就通知建商,因上述位置,要求10萬元現金補償方式處理.
近日和建商協商時,建商有把設計圖拿出來,我也看了,馬桶位置是置中,
格局圖電視的位置是有兩個雙插座組.
當天代書及代銷也在場
代書說:她問過律師,上述位置偏差都不算瑕疵,從業10多年没有聽過這種要求,
馬桶能使用及插座有電皆能使用,還說還是要加明管加一個雙插座組.
代銷說那你要不要把房子賣掉.
以及說是"現況交屋",當初你來看房子的時候也有看到,馬桶位置就是這樣,
因此不同意10萬元現金補償.
買房我是用履約保證契約書,我看了契約書,並無提到現況交屋,這幾個字.
當天最後口頭協商以贈送一個免治馬桶,結束當天的協商.
但隔日我又覺得不妥,且問搞清楚這句話代書說"律師說上述位置偏差都不算瑕疵"
"現況交屋",當初你來看房子的時候也有看到,馬桶位置就是這樣.
不想没有搞清楚,日後經常會覺得,當初交屋前,
為什麼没有好好處理這些會影響到日後房子的使用便利.
問題:
1.法律上,上述位置的偏差,我是否能主張是施工不良,要求修繕或減少房屋的價金.
2.
我是不是要進行修繕工程的估價,然後看是要修繕或是用估價的金額減少房屋的價金,
先通知建商,若建商仍不同意,只好請律師/或自己發函,若建商仍不同意,
然後提消費爭議或提告.
3.
會有一種可能,建商違約,房子就不賣我了,付給我違約金,然後就解約嗎?
如果是這種情形,是否此事就算了,至少房子還能住,我還算有喜歡這個房子.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