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各位大大好,魯叔最近買了一間30年中古屋,目前裝修中,遇到兩個情況,實在沒有頭
緒,希望各位板大給予建議。
一、拋棄損害賠償,另立特約:在買賣的過程中,賣方踩死要在合約上寫下「已折讓總
價,買方同意不負滲漏水瑕疵擔保責任,現況交屋,除(附件一)」。
(附件一)為:本標的次臥牆角若有滲漏水,由賣方負責修繕(附照)。
點交後房屋開始裝修至今,原先地板刨除後適逢梅雨季,我們這才發現,水是由兩間
緊鄰次臥的外牆滲透進室內地板。透過房仲反應,賣方僅對窗下外牆做防水漆處理,
並沒有確切解決滲漏現象,梅雨時節,水依然從外牆滲進室內,但當時已在裝修,為
不延誤進度,我們請防水先做高壓灌注工程,先處理外水進來的問題,一邊想取得賣
方聯絡資訊,但房仲以個資為由不給。而賣方在合約書上的戶籍地址,便是本標的物
的地址所在;換言之,到今天裝修工程即將收尾,我們仍不知如何取得賣方資訊。
二、無合約之裝修工程:統包是朋友介紹的朋友,當初答應承接我們的裝修工程時有出一
份很籠統的估價單,差不多符合我們百萬左右預算。然而隨著工程進行,我一面要求
他給出各項工程的詳盡細項,自四月底開工至今,到上星期左右才給我。當我們一項
一項拉出來看之後發現,原地磚說一坪4500-5500,完工的報價單到近一坪8000;原人
造石門檻說一米一千左右,完工報價一米兩千五;施工期間追加的部分,除了要我支
付以外,連搬運人工都一併計入。廁所地磚完工報用84片,但我們去數,不足一片都
當一片計,總共也才42片,足足多一倍。
以上都是他未問先做,中間還有很多這類先斬後奏以及一開始說可以沒問題,後來如
何如何不行,但工錢照收。更不要說他開出十五萬的冷氣要七萬塊安裝施工費的報價
,全X電X現場估也才兩萬…。他還信誓旦旦的說,他敢開這個價施工品質絕對有信
心,外面便宜的怎麼樣他就不好說。
甚至嗆PX轟、摸摸、全X電X也都沒在開發票的啦~ (整個無言)
問題:
一、合約雖有註明,但我們已先自費處理,這部分還能以合約去要求賣方履行責任或求償
嗎?另,基本除了賣方身份證字號及姓名,我們沒有任何對方資訊,想走地方調解被
告知資訊不足無法聯絡,想走民事訴訟又沒有頭緒不確定這條路該如何進行。
再,由於樓下有數年無人居住,我們並不知道這個滲漏有沒有對樓下造成損失,若他
日樓下找上門,我們自然不願意背負這個責任,但又沒有原屋主的資訊。
不知道直接找律師可不可行?
二、無合約追價裝修糾紛,我已將所有估價、報價單以及對話紀錄留存,我不是很確定這
部分是不是可以上調解,或有什麼協會、基金會之類可以有從旁協助,我目前唯一能
想到就是扣著工錢,看他想怎麼處理,但這樣有點被動,有沒有什麼我方可以主動的
方式來處理遇到這樣的統包。
先感謝各位幫 魯叔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