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刑法第339-1條 收費設備詐欺罪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22-08-15 23:11:24
事實經過:
本人為停車場管理人
因停車場設備-地上擋板系統
被多台車主未繳費就逕行輾過設備開走,導致設備變形需要維修
但因為提告曠日廢時,所以很多車主都是近一年前的案子
(9個月前有提告一台車主,但經過開偵查庭三次(一次請假)+調解一次)前後從報案
到結案法院調解收到費用已經八個月...
但最近遇到一個車主半年內未繳費直接碾出四次,所以一氣之下就去警局報案了
也委由派出所員警看是否能先協助聯絡車主來和解,避免提告後為非告訴乃論無法和解
結果有兩位車主電話中本來同意賠償和解,但兩週後一個說要找親戚警察處理
一個不認同當初自己提出的和解金
還有另一位車主直接囂張的只打算賠償未繳停車費90元(3h)
甚至期間還有派出所管區來關心,說警局高層告知所長請他來看看是否有違規停車
可以開立罰單的部分,房東還收到來電說要檢舉他招牌違規 廣告違規...消防違規等
所以還需要去調使用執照影本+平面圖影本 證明停車空間為法定空地非人行道或騎樓
也調閱過法院簡易判決跟相關判決書
停車場設備的收費設備詐欺得利一般判刑都是拘役30-70天不等
除非和解才會判輕一些。
問題:
如果這些車主提告下去,是否有機會跟他們索取賠償呢?
未繳費和解金我這邊是打算開15萬,10萬是詐欺和解 5萬是故意毀損
故意毀損部分是六個月內的車號才會主張
未繳費超過六個月的也是和解金主張15萬同上述理由
雖然我知道毀損超過六個月無法求償,但目前判例大多數都沒有說明賠償設備損壞的部分
設備損壞報價目前最高連工帶料大概是五萬多含稅
我們當初請員警聯絡他們加@line看影片跟照片和解金是三萬給他們殺價
兩個說六千一個說五千本來都要同意了(畢竟超過毀損求償時效)
基本上現行犯未繳費抓到和解都是一萬上下
因為維修要五萬多 一般三萬多是毀損不嚴重 所以拆成三個人平均分攤
主要是現在很氣憤 開名車的連停車費都不願意繳 毀損了還在那只想賠停車費
然後一點都沒有做錯的感覺
雖然我知道告下去真的就曠日廢時....但就是吞不下這口氣啊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08-15 23:46:00
那就告啊 讓他跑地檢署也爽
作者: F9706026 (F9706026)   2022-08-16 00:50:00
民事2年
作者: furuuchitw (still standing)   2022-08-16 06:58:00
告啊,賠多少是一回事,不要和解讓他們判刑也好!到最後都會跟你和解啦!重點要讓法官知道他們有多麼執迷不悟
作者: kattte (誠實面對自己吧!)   2022-08-17 13:24:00
對方就是耍賴逼你自己方放棄千萬不能故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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