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A小姐懷疑她老公的小三並未離職,仍在我們公司服務,並且認定姓名相似的我就是她老公的小三= =
已接過對方三次以上的騷擾電話,如果我分機沒人接,她會跟接我電話的人罵「我」。
如果我有接到電話,我會解釋我並非她要找的人;以及接過她電話的主管、同事皆有替我表示,我和她老公小三僅是姓名發音相似。但對方不相信,仍執意繼續辱罵、騷擾,造成我的恐懼、困擾,與其它不明真相的同事是否會認為我就是小三的疑慮。
我跟老公討論後,認為不需要再姑息此人,希望她受到法律教訓後適可而止。
問題:
請問這位A小姐的行為是否已觸犯跟騷法,
如果我要報警,需要在她打來時錄音才能當作證據嗎?
以及目前我只知道她是誰的太太、她打來時的市話號碼,這樣可以報警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