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懶人包:車禍,互告過失傷害,已談好和解金,
區公所調委會已聲請,等著去調委員會簽調解書然後撤告。
現在問題是我發現調解書、不起訴書會洩漏相當多個資,要如何防止?
對方FB看起來像8+9,不想被知道太多。
問題:
不起訴書:
查了下上面似乎會寫:
原告:姓名、地址
被告:姓名、生日、身分證號、戶籍地址
實在洩漏太多個資了,
查網路好像可以聲請隱匿個資,
不過講法很多種,有些還相互矛盾,
讓我這第一次跑法院的人看了很混亂,搞不太懂。
查到的如下:
A.[問題] 如何在不起訴書或判決書上隱匿個資
https://www.pttweb.cc/bbs/LAW/M.1595861389.A.495
推文songzhen說:可以跟書記官聲請看看 但這不是權利 不一定會理你
B.關於不起訴書上的個資
https://www.dcard.tw/f/lawyer/p/233981484
東吳大學1:可以寫聲請狀,請求地檢署隱匿個資,但是決定權在地檢署身上
東吳大學2:如果要隱匿個資 開庭的時候可以跟檢察官說
或是再寫陳報狀告知
‘通常’檢察官都會隱匿個資
國立聯合大學:我的不起訴書雙方個資都隱藏
原 PO - 國立臺灣大學:報狀我在網路上好像都沒找到類似聲請隱匿個資的範例
C.[難過] 被恐嚇提告地檢署竟然沒幫碼個資!
https://www.pttweb.cc/bbs/WomenTalk/M.1628000230.A.E80
原PO bluebagel說:
事後禮貌的問了檢察官跟書記官
說如果你想分開審或隱藏個資
就要先申請
推文:
mi0說:正常流程就是如此,如果有疑慮要先跟檢察官聲
請隱匿哦,我國的作法並非特例
st8602200說:你可以提前打電話或是寫狀紙要求啊
Henrique說:傳票上就有叫你先申請啦
mi0說:現在實務上地檢署的結案書類,當事人個資大
部分都改成 詳卷 了,就是為了避免上面尋仇
的悲劇發生
沒看到一個統一的說法。
1.到底可不可以申請隱匿個資?有人說可以,有人說不一定可以。
2.現在不起訴書還會不會有個資?有人說已經會隱匿了
3.到底要怎麼申請?有人說寫書狀,有人說和書記官說,有人說和檢察官說
所以到時候傳票是會有書記官、檢察官的電話是嗎?不然怎麼和他們說?
4.申請隱匿個資的書狀是指哪種書狀?查了地檢署網站的表單書狀下載區
沒看到相關的書狀
5.地檢署網站有個[聲請變更送達處所]書狀,如果聲請變更地址,
有辦法把不起訴書上的戶籍地址改掉嗎?還是只是改變法院文書寄到的地址?
調解書:
關於調委會調解書要紀錄的個資,我查了下規定應該是這條: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 25 條
調解成立時,調解委員會應作成調解書,記載下列事項,
並由當事人及出席調解委員簽名、蓋章或按指印:
一、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之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居所。
如有參加調解之利害關係人時,其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居所。
我知道公務員要按規定辦事,我也沒要公務員硬做不合規定的事,
就規定可以的部分盡量爭取就好,
法律規定要寫的資訊一共五個,姓名、性別、職業寫上去沒差,
地址我有收的到的地址可以寫所以也沒差,
我的問題是年齡這項,可以只寫"年齡"就好不要寫"生日"嗎?
至少規定的字面上意思是寫"年齡"不是"生日"
打電話去區公所問,區公所的人說他要再查一下有沒有其他規定,
不過他們一直都是寫生日,不過也怕就算區公所同意可以寫年齡不寫生日,
到時候法院會不會覺得不合規定不批准退回就很麻煩。
身分證倒是確定不一定要寫,到時候現場和他們說一下不要寫身分證就好。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