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車禍和解個資外洩問題(不起訴/調解書)

作者: shachitw (殺氣)   2022-10-10 21:08:05
※ 引述《thool (wqrwq)》之銘言:
: 1.到底可不可以申請隱匿個資?有人說可以,有人說不一定可以。
: 2.現在不起訴書還會不會有個資?有人說已經會隱匿了
: 3.到底要怎麼申請?有人說寫書狀,有人說和書記官說,有人說和檢察官說
: 所以到時候傳票是會有書記官、檢察官的電話是嗎?不然怎麼和他們說?
: 4.申請隱匿個資的書狀是指哪種書狀?查了地檢署網站的表單書狀下載區
: 沒看到相關的書狀
: 5.地檢署網站有個[聲請變更送達處所]書狀,如果聲請變更地址,
: 有辦法把不起訴書上的戶籍地址改掉嗎?還是只是改變法院文書寄到的地址?
其他恕刪,只回答這部分
1.可以申請,但不一定會被允許
2.看檢察官(書記官)要記什麼,所以才會有第一點能申請的存在
3.你要寫書狀寄過去或是開庭當天再遞書狀給他們或者當庭口頭說都行
在正常要開偵查庭的情況下,最好提前寫書狀寄過去
因為一開始會有人別訊問,對方一樣是能先看到
提前遞書狀跟當事人年籍資料單過去就有機會提前避免對方看到資料
阿要給誰,這個在你之後的偵查庭傳票上會有(有興趣自己去搜圖吧)
你也不一定要跟他們說,可以直接準備好資料,寄過去地檢署即可
收件人寫「台灣○○地方檢察署○股收」就好了
4.那個自己打就好了,你就抓個聲請變更送達處所的範例
留最前面的案號案由、中後段給哪個地檢署、最後面的聲請人資料跟日期
書狀的標題跟中間的內容就由你自己去發揮
5.不會,這個我問過書記官,其實不起訴書沒規定怎麼寫
但基本上他們還是習慣將住居都會留著,而住所習慣用戶籍地為主
所以你想隱匿戶籍地還是得靠申請隱匿年籍,讓書記官註記為詳卷
又或者直接一併向書記官要求只記載居所或者送達地,當然這還是會回到第一點
總結來說不起訴書就是沒有規定
所以要記載什麼資料是看檢察官跟書記官
如果你沒有要求,他們就是比照自己以往的做法去做
而這作法每個人都不一樣,所以才會有你查到不同的例子
順帶一提,一旦撤告基本上就不會再去開庭了
所以上述東西最好是在撤告同時一併附上會比較好
記住你總共要附兩份,一份是你是原告的個資隱匿(這份跟著你的撤告書狀)
另一份是你是被告的個資隱匿(這份自己另外寄,或者給對方幫你寄?)
作者: wcsuisui (相忘)   2022-10-11 18:20:00
既然小案件不如和解談一談就沒事了上面留言回錯篇了
作者: thool (wqrwq)   2022-10-11 22:45:00
感謝回應,寫得很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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