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小弟因為家父近期過世
因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所以目前遇到了一個問題
戶籍謄本上面寫的資料
黃一 是我爸
陳二 是我爸的前妻尚未離婚(我爸的配偶寫陳二)
s911150 三子
s911150的妹妹 長女
s911150的媽媽 寄居
在來講我爸的房子
就是我離開之前住的地方
現在那間房子沒人住
(因為父親過世了)
有去地政事務所調過謄本
土地上建物疑似沒有做保存登記
所以沒有建號 只有地號
公告現值大概是9000元/平方公尺
約130平方公尺
但現在屋況很差 且現在是鬼屋
我們三個人都不太願意回去
目前我知道的是爸爸有負債(健保)應該有好幾萬
先抓20萬
應該沒有其他負債了
他有沒有欠人家錢 我真的還不太清楚
問題:
1.請問我媽是不是無法繼承?是否要做公證?
2.我爸的配偶(陳二) 長子 二子 都不知道他們住哪裡
請問是否對繼承有影響?
3.如果爸爸有其他負債,就我所提供這塊地的資訊
各位有何建議?是要拋棄繼承還是限定繼承+法院公證?
4.因為剛剛找到本版的文章,也是限定繼承,但銀行還是要提告
請問這個案例是否會發生在我家?
5.繼承的人若有負債,請問是否會影響繼承?
(因為妹妹有負債一百萬)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