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不得轉載※
先向看完全文與抽空回文的版友們致上120萬分敬意 m(_ _)m
事件人物如下:
A: 一般民眾 (乙方)
B: 代辦業者 (甲方代理人)
C: 收購業者 (甲方)
D: 不明業者 (第三方)
事實經過:
A 因為換工作需升級硬體設備,想購入高單價新筆電,
但規格較差的舊筆電才剛買一個月,於是聽從朋友建議
找收購業者回收舊筆電,進而造訪業者 C 的官網。
致電 C 官網介紹的門市確認初始報價後,約定當日交易。
實際上接聽電話的是代辦業者 B
在電話中,B 完全未告知其為代理人之身分,
只告知 A直接把舊筆電拿到現場進一步鑑價。
A 抵達業者 C 官網介紹之實體門市後,
發現該門市實際經營者為代辦業者 B,
門市無論從外觀或內裝都完全看不到 C 的存在。
這時, B 才向 A說明其代辦流程皆按照 C 的規範,
契約書和立約人個資,將上傳到 C 的官網系統,
C 再寄送契約書電子檔給 A 。門市只提供無紙化交易。
A 再次向 B 確認交易方式後,雙方順利完成後續。
事後,A 查看電子信箱時,
卻收到不明業者 D 寄來的一封電子郵件,
其中附帶 B 聲稱的契約書電子檔,
驚覺有諸多疑點如下。
疑點 1
上述電子郵件從標題、內文、甚至契約書電子檔
完全沒有 B、C 的任何資訊,
只有 A(即乙方)的個資和交易物品明細而已。
是一份完全看不出來乙方跟誰交易過的契約書。
疑點 2
契約書電子檔是從與交易無關的第三方公司寄來的,
其電郵地址完全看不出與 B、C 有任何關聯。
疑點 3
契約書建檔時有誤植內容。
例如,A 的名字是佩佩豬,契約書裡寫成佩珮豬。
於門市確認契約書時,由於 B 無法提供契約書紙本,
電子設備螢幕也不夠大,導致 A 當下難以察覺。
疑點 4
D 寄來的契約書電子檔,莫名多了一段內容。
大意是契約書將提供給相關單位驗證。
但是,A 簽約當下,這一段內容是不存在的。
B 也未曾告知 A 會多加一段內容,
就直接請 A 簽名完成交易了。
問題:
(1)依疑點 1 所述,由於契約書缺乏充足資訊,
若 A 未主動聯繫 B 和 C 補正代理人及甲方資訊,
將有哪些影響?
(2)依疑點 2 所述,A 在事後才驚覺,
契約書電子檔是從陌生的第三方公司 D 寄來的。
簽約當下,A 完全不知道有 D 公司的存在、
更未曾授予 B、C 分享其個資給 D 公司使用。
若 A的個資因此外流,導致其權益損失,
責任歸屬應先追究 B、C、或 D?
(3)依疑點 3 所述,契約書裡 A 的名字被誤植,
雖不至於立即造成各方損失,
但 A 或 B 是否仍可能涉及業務文書登載不實、
或偽造文書?
(4)依疑點 4 所述,A 簽名後的契約書電子檔裡
被多加的那一段內容,顯然是 B 主動配合 C 的
業務文書系統生成、再由 D 寄出契約書電子檔。
對此,A 能否主張原契約遭竄改而無效?
(5)承疑點 4 ,若因為 B 配合 C 私自變更契約內容,
致使 A 的個資被外流到其他不明單位或機構後,
有產生實質損失,
A 能否主張 B 與 C 的行為涉及詐欺?
感謝看完全文的各位版友們,
也先謝謝大家抽空提供建議與意見。
如內容尚有不足,
盼請提點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