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如標題,我們家有種盆栽,
有三根支撐植物的塑膠桿掉到樓下住戶的遮雨棚,剛好掉的地方有裂痕,但不確定是不是
我們東西掉下去的原因造成(他們也不知道)
當時我們就說東西掉下去是事實,如果他們要換新,我們可以談後續部分賠償,但不可能
全賠。
因為本來就有其他破裂的地方,他們也說是因為我們很多東西掉下去,衣架也掉下去造成
的。那時候我給他們看我們往下拍的照片說:衣架在哪?他們自己家人才出來緩和說那個
本來就有了還卡灰塵。
過幾天樓下住戶就透過管理室叫我們賠整片的三分之一,今天我問樓下住戶說你們三分之
一是怎麼算的,她就整個爆炸。還說要走法院什麼的。基本上已經不能溝通,且咬定我們
需要賠償三分之一。
我是覺得走法院可能還比較好,因為有比較合理的解釋我們的賠償責任,而不是樓下鄰居
覺得怎麼樣就怎麼樣。但因為這只是我個人的想法,也許我有事情沒考慮到。
問題:
星期四她說師傅會來估價,那我是不是也要一起去看他怎麼估價呢?
如果往後認為他們要求的賠償不合理,要怎麼處理或是舉證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這是我們往下拍的照片,圈起來的地方是我說可能造成的裂痕,其他裂痕我請他們舉證說
是我們東西掉下去造成的,結果他更氣。
https://i.imgur.com/rXlCR7o.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