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律問題

作者: GaoO (倒楣鬼)   2023-06-07 03:42:11
事實經過:
本人前姑丈(已離婚)跟本人共同承租房子。
前姑丈是身心障礙患者。
承租的房子如今已無合約,屬於每月繳租即可繼續住。
如今本人要搬離,通知前姑丈的子女接走,假如其子女就過往糾紛不願意接回。
問題:
請問本人要如何保護本人與配偶無法律上的責任?
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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