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上的各位好
先說一下丈夫的家庭背景
丈夫是非婚生子
身分證上並沒有生父的名字
生父也從未辦理認養手續
國中以前一直有跟生父&母親生活在一起
後來父母親分開(從未結婚只是單純分手了)
丈夫跟著母親搬離原住處後跟生父斷聯
母親告訴我們 即使住在一起 生父也並未扶養
包括丈夫的學費生活費等皆由母親支出
但母親為外籍人士 看不懂中文 也不會記帳什麼的 所以也不太可能會有母親支付費用的相?
證明
直到近幾年 生父身體狀況開始變差
生父的女兒才想盡辦法要找到我們
原因是要我們一起負擔生父的撫養費
一開始丈夫有同意每月支付$3000作為生父的生活費
但丈夫實在忍受不了生父的女兒時常傳些情緒字眼及情緒勒索的話語 後來直接封鎖 錢也不
願意給了
甚至生父女兒還會有些威脅字眼去威脅我的婆婆(例如:我知道你家在哪 你們跑不掉諸如?
類的話語)
今年3月份開始(生父女兒說的)
生父病重 已經無行為能力 進出醫院多次
後來住進安養中心
生父女兒直接自己寫了封存證信函要我們出來跟她一起負擔這些費用
(到目前為止總額大約30萬)
)
當時我們有透過縣府的法律諮詢過
律師的答覆是 就法律而言 我丈夫跟生父就是陌生人 無須理會 法律上丈夫並沒有義務要扶
養對方
除非對方能夠提供清楚的證據證明他有扶養事實
但這就是要由我們自己心裡盤算願意負擔多少
昨天我們收到了家事庭的傳票
要我丈夫去做親子關係鑑定
訴狀是生父女兒寫的
我想請問
1.家事庭要求的親子鑑定我們能不能拒絕去做
或是做完以後我們應該如何訴求不負擔/減少負擔責任
2.我們如果想寫訴狀是找律師還是代書比較好
3.丈夫現在越想越氣 想知道我們可以怎麼樣應對或是反擊對方
Ps:
丈夫跟生父那邊的狀況早在我們結婚前就是撕破臉狀態了 在此之前我們也鮮少談過彼此家?
狀況 目前結婚快4年 我也沒有見過丈夫的生父
所以我只是上來代為發問 別鞭我沒有感情
事實上就真的沒感情T_T
手機排版不好請見諒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