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最近一直收到陌生人的行政訴訟單,家母拿去退件以及告知郵差不要寄送,都一樣被寄
回來。
家戶口名簿也完全沒有此人,寄來的此人其他信件也完全沒有拆封。
請問收下後不管他會有任何後續法律或是被其他不肖操作等問題產生?謝謝!
或者有其他方法可以叫郵局不要再寄來?地點在苗栗。
作者:
Yyyyyy 2023-07-16 22:09:00戶政那有查過嗎? 戶籍在的話當然一直寄來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3-07-16 22:44:00寄來就查無此人退回去,送達證書上要郵差寫無法送達的欄位
如果他當初留的住址是那邊 依法就是要寄送 你們不用理他沒差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23-07-17 19:43:00信件別拆 寫上無此人 來一件退一件 招領寄存通知單可丟棄郵差必須按址投遞 若不願打擾 可貼紙條寫〇〇〇無此人則郵差看到此人酌予不呼叫
信封上面寫無此人,再寄來視為廢棄物處理,拍照後投入郵筒,結案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7-20 09:38:00政府依法一定要寄信 但相對人有沒有收到是他家的事所以政府照樣會寄 不會理你寫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