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法官違背當事人意願 一意孤行

作者: matsufleur (flora)   2023-10-24 22:13:54
事實經過: 親戚賣土地中 因為土地上有一個上一輩未辦繼承的磚房還有稅籍 必須
辦理共有繼承 但因為其中有三分之二的人想要賣土地 買方也願意買
持分地 但須把磚房的持分轉移三分之二給買方
所以親戚希望共有繼承能變成分別繼承 不賣的親戚不肯辦
只好打官司希望可以用判決來達到分別繼承
但法官卻罔顧其他人的意願 傾向要其他人把房子持分賣給那個不肯辦分別
繼承的親戚 法官認為分別繼承太麻煩 簡單化就好
問題: 請問法官這種判決合理嗎? 為什麼要侵害其他繼承人的權益? 有甚麼方法可
解? 萬一房子真的得賣給這個親戚 那土地的買方有其他方法可解決這事嗎?
目前土地持分已移轉給買方 剩磚房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10-25 00:09:00
非訟事件 法官判決不受當事人聲明拘束因為法官是依據他認為有利的方式處理 不滿意就上訴而且有房子沒土地會讓法律關係複雜化 會盡量避免
作者: WindT (呼呼)   2023-10-25 07:56:00
不服只能上訴
作者: sonrisalsh (桑麗莎)   2023-10-25 09:37:00
不受拘束阿
作者: paradis   2023-10-26 00:05:00
所有權盡量是單獨所有為原則,移轉給繼承人以外只是從三人共有變成兩人共有,在共有人願意買的情形下,法官認為這種方式可以消滅共有比較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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