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不太確定這種消費模式是什麼,暫且把它歸類為代購)
最近參加一個國外明星的電影包場應援,
由台灣主辦人向我們收取款項,再匯給國外影院,
當初主辦人承諾會「一人回饋一份電影應援禮包,並附上原電影票根」,並保證「每一分票
錢都是實際花在票房上的」。
但她有特別說明「電影票根我會盡量讓大家都能拿到支持張數的電影票,但很難保證可以做
到,有時候寄過來就已經有誤差,或是我數漏了就會短少」,
現在收到的包裹裡面有許多人缺少票根,而且實際追究發現,國外影院其實少出了500多張票
,追查之後才補上票房。
現在主辦人已經準備將運回的500多張票根補發給大家,但仍缺失300多張票根(主辦表示國
外那邊窗口疏失,無法回收票根),
這樣仍缺少票根的人是否能去申訴
問題:
這種消費模式的糾紛是否能透過消保會申訴?
而且因她的集資文案已經有公告說可能少票根,這樣是否就無法追究她的疏失?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