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2024/8/12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有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尚未做筆錄、未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機車有第三責任險、強制險、財損
健保是保險住院日支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直行機車撞到路邊堆高機的牙叉(有證人、駕駛也承認)
六、問題:
小妹這星期上班途中撞擊到堆高機的牙叉,診斷證明書上是寫「頭部鈍挫傷與下顎骨骨折」
以及「宜休養三個月」。
而堆高機是未發動狀態,堆高機的保險公司不索賠,保險以外的金額只能跟堆高機公司求償
想請教各位:
1.因只能跟對方公司求償,是否要先去找一些法律諮詢等或直接諮詢律師試算求償金額?
2.公傷假是照診斷書上寫的三個月為限嗎?期間是領全薪嗎?(爬文看需要跟警要事故證明書)
煩請各位撥冗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