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裡不是公民覺醒版嗎??????

作者: maleegobi (黑色鳥頭 青年陣線)   2014-06-12 23:26:32
堂堂「公民議題」(Public Issue)版,竟然搞起「文字獄」+「一言堂」
等 意識形態 公審,複製文革鬥爭,全無理性思辨可言,
實在令人看不下去...

回歸版旨進行理性思辨,一一檢視之。
論證如下:
問題:「中國人(非公民)及其 統一主張 得否存在於本版(是否違反版旨)?」
審查對象: 中國人(非公民)、統一主張
審查依據: 版規 主旨
本版主旨:
1.凝聚PTT使用者對社會議題的關注。
2.以PTT為中心散播各種公共議題的相關資訊,以防範主流新聞媒體的斷章取義。
3.作為一個社會運動的資訊交換所,並成為社會運動的後勤動員區。
4.讓不被主流新聞媒體重視的社會議題也能被民眾看見,並且能夠得到自由充分的討

** 檢驗:
1-1.「中國人(非公民)」是否為PTT使用者? 答:是,否則不可能註冊成功並存在。
1-2.「統一主張」是否為社會議題? 答:是,統獨確實為台灣社會議題。
2-1.「統一主張」是否為公共議題的相關資訊?
答:是,屬於「統獨議題」的一種立場。
2-2.「統一主張」是否受到台灣主流新聞媒體的斷章取義?
答: 「統一主張」在台灣主流媒體(民視、三立、自由、壹電視...)普徧受到貶抑;
僅見容於 旺旺中時、中天 等親中媒體。
3.作為一個社會運動的資訊交換所,並成為社會運動的後勤動員區;
「統一運動」在台灣是否為一種社會運動?
答:
雖是少數,但確實是。 除非「促統」非台灣確實存在的社會運動,
否則即符合本版「成為社會運動的後勤動員區」之宗旨。
4. 「統一」作為「不被主流新聞媒體重視的社會議題」自應
「也能被民眾看見,並且能夠得到自由充分的討論」,方符本版版旨4.。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   2014-06-12 23:28:00
果然來了...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4-06-12 23:28:00
你誰啊?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2 23:28:00
你可以支持跟美國、日本、甚至韓國統一,問題中國是反民主
作者: maleegobi (黑色鳥頭 青年陣線)   2014-06-12 23:29:00
中國反民主 並不代表 在台灣不能討論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2 23:29:00
如果擁抱極權專制是公民,那請問什麼不是公民?
作者: siedust   2014-06-12 23:30:00
等中國人民真的成為公民,再來說吧!不對等的狀態就不該談統一。
作者: maleegobi (黑色鳥頭 青年陣線)   2014-06-12 23:30:00
公民的定義 不是以擁抱何種體制為標準 請勿濫用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2 23:31:00
極權下的人叫公民?請問他們有公民權嗎?有盡公民義務嗎?
作者: maleegobi (黑色鳥頭 青年陣線)   2014-06-12 23:31:00
公民 依照我國法律 是以年齡 及行為能力區分 不是主張
作者: siedust   2014-06-12 23:32:00
中國有公民?請問這群公民能決定什麼事?超級女聲嗎?
作者: maleegobi (黑色鳥頭 青年陣線)   2014-06-12 23:32:00
首先 中國不是極權 而是威權 再者 專制體制同樣具有公民
作者: simonjen (狂)   2014-06-12 23:32:00
別說中國人支持統一啦~就算是支持台獨也不給發言!
作者: KMTMAMI (KMT馬迷)   2014-06-12 23:33:00
干你屁事
作者: siedust   2014-06-12 23:33:00
你講得愈多,只是愈證明你們中國人什麼人權民主自由都沒有
作者: song7775 (凜透)   2014-06-12 23:33:00
其實我不覺得這篇的內容有什麼問題就是了
作者: maleegobi (黑色鳥頭 青年陣線)   2014-06-12 23:33:00
公民的定義在於法律上的行為能力 能決定的事 請參閱該國
作者: song7775 (凜透)   2014-06-12 23:34:00
重點還是在你能拿出什麼東西來說服我們應該要統一
作者: siedust   2014-06-12 23:34:00
你沒回答我極權和威權有什麼不同啦!
作者: sufferp (dream)   2014-06-12 23:35:00
好可憐,不敢跟中國爭取真正的言論自由
作者: maleegobi (黑色鳥頭 青年陣線)   2014-06-12 23:36:00
極權 與 威權 的區分 網路上很多 請自行搜尋 茲不贅述
作者: siedust   2014-06-12 23:37:00
不,我想聽你的看法,不要逃避!每次遇到不會講的就立刻逃,算什麼?
作者: maleegobi (黑色鳥頭 青年陣線)   2014-06-12 23:37:00
極權與威權的區分可以寫一篇申論 貼文篇幅講不全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2 23:37:00
極權政體會嘗試在實質上控制社會中的一切方面,包括經濟、教育、藝術、科學、私人生活與公民道德。 - wiki
作者: siedust   2014-06-12 23:38:00
所以中共為什麼不是極權?
作者: yommy1108 (chiakila)   2014-06-12 23:41:00
拿WIKI上面東西拿來貼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燈 時間到了)   2014-06-12 23:42:00
歪理 哪個公民團體在對台宣傳中共的統一思想啊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2 23:44:00
我認為中共在非政治性的生活活動干預很高啊。教育洗腦自不用提,連藝術家都被打壓了,君何以不見?
作者: song7775 (凜透)   2014-06-12 23:47:00
希望各位版友理性點 至少maleegobi還算能理性討論不跳針
作者: Ratalie (Ratalie)   2014-06-12 23:47:00
中共就迫害人權的專制體制阿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2 23:48:00
我很理性啊,所以你看我有噓他嗎?
作者: yommy1108 (chiakila)   2014-06-12 23:48:00
他這不是理性討論喔 這是理客中
作者: maleegobi (黑色鳥頭 青年陣線)   2014-06-12 23:53:00
理客中 是啥? @ @a
作者: juju6326 (教主)   2014-06-12 23:54:00
其實光看這篇沒什麼問題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4-06-12 23:55:00
第三點就打槍了,少數就是既得利益者,該水桶
作者: maleegobi (黑色鳥頭 青年陣線)   2014-06-12 23:56:00
單純反對 思想審查 文字獄 與邊跳針罵426邊說26跳針罵人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4-06-12 23:56:00
公共議題的內涵就是站在大多數台灣人的利益來討論
作者: SirChen (vanilla tobacco)   2014-06-12 23:57:00
這篇文有水平,可惜跟主(lv)流(se)民意相背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2 23:58:00
中國/政治/政體:http://alturl.com/i5yni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http://alturl.com/do5p5西元1966年毛澤東的-8叫極權,難道-7就不算極權了?
作者: Ratalie (Ratalie)   2014-06-13 00:02:00
這版的主流民意是民主自由 又有人要偷渡顏色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3 00:04:00
更正,是-9威權或者退化的極權,我認為是極權http://alturl.com/asczv我不懂你哪隻眼睛看到威權,有關中國資料的維基通篇內容中
作者: Ratalie (Ratalie)   2014-06-13 00:10:00
我那推文不是對你說 是對某樓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3 00:10:00
共提到極權2次、威權1次、專制1次,自己用搜尋去找。你所謂的極端值是指-10、-9還是-8 ?它界定了-9的1966年毛是極權,並沒說明後面-7是威權。所以退化的極權不算極權?既然是在威權與退化的極權主義中那為什麼你又那麼肯定?好吧,你要自由心證,在A和B中間,兩者又都不適用,那隨你
作者: maleegobi (黑色鳥頭 青年陣線)   2014-06-13 00:22:00
好了,今天就到這邊 歪樓了 我要下了 謝謝各位的指教
作者: rin0710 (秋)   2014-06-13 01:33:00
講這麼多想玩文字遊戲?你改變不了背景,中國非民主國家且對台灣有侵略意圖,在此背景下你在台灣談統一是言論自由,與你在中國談六四天安門,談人權民主同樣可笑
作者: siedust   2014-06-13 08:18:00
大推樓上。五毛黨最愛的就是玩文遊戲,但實質來講都是屁話我之前還遇過一個堅持六四天安門廣場沒有死人,因為六四被屠殺的人都不是在天安門廣場死的,哇靠,這能掩蓋中共屠殺的事實嗎?我真的被他們奇妙的邏輯震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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