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788487
記者鄒景雯/特稿
金小刀在國民黨秘書長任內,曾經把一位「不聽話」的國民黨立委找來,當面翻開一份所
謂的「情資」給這位立委看。立委讀了讀,原來全是有關他本人的「黑資料」,案情稱他
如何涉嫌挪用公款,換言之,這是一樁犯罪的指控。
這位立委按捺住情緒說:「報告秘書長,國家養的這單位根本是糊塗情報員,事實真相是
如何如何……不相信,可以請他們去查。」
講一個人的「素行」,就是他一路走來所作所為的累積,以上情節是良好?抑或不良?不
僅可受公評,恐怕這本身更涉及法律問題,是一樁醜聞。
這樁醜聞的構成包括:國民黨的秘書長為什麼可以拿到情治單位的報告?是誰給金小刀的
?是否觸犯刑法相關罪責?金小刀秀給國民黨立委的目的何在?要警告他聽話?這是國民
黨的駕馭國會之術?當黨務主管時就這樣幹,現在是國安會秘書長,想必自認更有機會直
接接觸情資,又會如何?
今天,十八號,不顧千夫所指,金小刀執意要繼續走透透,第四站將來到海巡署,據稱之
後還要去軍情局。倘若馬英九刻意縱容,那麼或可推論馬金在違憲違法的這起擴權事件上
是一體的,則公民大眾至少要搞清楚金小刀的人品與行事。
前述的實例,歡迎金小刀直接提告,以便在法庭上傳證人來一五一十公開討論,藉此建立
黨國不分必須矯正的判例。千萬不要學國安局週日那份「曠世」的新聞稿,玩起「保留法
律追訴權」的家家酒。沒知識也要有常識,沒常識不會看電視?若是理直氣壯,有什麼好
「保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