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ngsk (理情隨調)》之銘言:
: 我不知道給了一個有規範的法條,
: 今天擋了不賣中,那未來可以延伸與其他國家監督法案,
: 至少可以阻擋把台灣賣給菲律賓吧?
: 而且以法律位階來說,
: 行政命令大過法律甚至憲法時,
: 那叫 " 違憲 "
: (除非你想說不是喊台獨,但你要先給個台灣國憲法給大家,而不是隔空抓藥)
: 一個政府可以用行政命令去迴避立法監督,是很嚴重的問題。
: 但是一個有投票權的人民,反先扼殺不同但擁有相同的投票權人,
: 放過政府的胡作非為。
: 無異的,是個世界級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