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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盈叡
今天下午臨時通知,副指揮官要看大家體測,14分鐘內跑完一場三千,累到現在。
但再累我都要說:南榕廣場事件,我抗議成大校方、拆字無罪。台南地方法院判決確定。
我沒有贏。這不是一場遊戲、不是一場比賽、更不是一場賭局。
我只是根據中華民國的法治、憑著良知,
為我自己、也為主張南榕廣場的公共意見,
爭取應得的自由。
成大校長不是我的敵人。
據說堅持提告的,我的大學導師(更是教我憲法的教授),
他也不是我的敵人。我與他們沒有戰鬥,只有論與證的過程。
而這次論證的結果,從心於理、如今於法我都是對的。
前提是,我們已經幾乎窮盡所有合法的訴求手段。
這麼說,是為了回應所謂「法院認證可以拆招牌」的玩笑話。
論證不需要任何人難堪。
本來在這裡想長話短說的,下次有機會再補充整起事件的細節。
但最後還是要感謝我的老爸老媽,
陪伴了我的每一次出庭、從一開始就百分之一百的支持。
我的立場根基穩固,最至少有他們對我的不需要證成的愛。
— 與李玖隆和獨之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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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興趣可以看#1JYPt4_0 (PublicIssue),他本人真的是很真誠正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