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gb5yur (PublicIssue)
作者 ccc73123 () 看板 PublicIssue
標題 Re: [新聞] 王張會民主陣線入住飯店遭情治人員破門
時間 Wed Jun 25 12:35:0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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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moocow2013:到底有沒有登記?? 06/25 12:37
推 monica0812:沒登記怎麼進去的 只有白癡才信 06/25 12:39
推 naniba:要登記什麼? 能入住飯店不是就已經登記了嗎? 06/25 12:41
→ moocow2013:有登記怎麼會被請出去?? 06/25 12:41
→ chx64:沒登記給你房間鑰匙幹麼? 繼續凹阿~XD 06/25 12:48
推 tinyblue:有人有問題嗎,沒登記飯店會給你入住? 用點腦好嗎 06/25 12:50
推 emeth66:沒登記要怎麼能「進去」旅館房間啊...太好笑 06/25 12:56
推 timshan:沒登記是要怎麼入住啦?是沒住過飯店喔.... 06/25 13:43
推 dadley:只有監獄需要每個人進去都登記,飯店不用,有機會去住一下 06/25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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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中強小律師和飯店人員的對話在此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7VjMTHYbcQ
除了賴中強 其他人根本沒登記 入住飯店已經是不當得利了
以上一些人 好像都罵到自己了
結果沒登記的事實被戳破後 還要坳是"訪客"
為什麼不直接回答飯店人員說:
"林背是為了準備要打共匪,借住一下是在靠背啥洨啦!?"
這樣才有煞氣嘛....而不是"請先為撞門道歉.."
一整個虛.....
作者:
ookimoo (如風)
2014-06-26 08:15:00唉 以後飯店開房間找小姐都得登記了
作者: btecn 2014-06-26 08:16:00
樓上也差不多哩。
作者: btecn 2014-06-26 08:17:00
指有數字的ID
作者: duck26 (鴨) 2014-06-26 08:20:00
呵,你真的知道什麼叫不當得利嗎??不懂法,回家洗洗睡了啦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6-26 08:30:00= =什麼時候住飯店是『所有』人都要登記?
作者: duck26 (鴨) 2014-06-26 08:34:00
沒登記又如何?飯店就可開門?你真好笑
作者:
stry (S.s)
2014-06-26 08:35:00飯店要罰可以罰爆他們 但法理上 破門就是錯的 拘留就是錯的現在飯店超越憲法就是了?
作者:
Miule (Miule)
2014-06-26 08:36:00洗很大喔
作者:
koxinga ("肇事"孤兒)
2014-06-26 08:39:00原PO沒住過飯店嗎? 再說是登記兩間
作者:
oscar721 (有å°å…¬ä¸»å°±å¤ 了)
2014-06-26 08:50:00當個版洗文章?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4-06-26 08:56:00要進去飯店開趴居然每個人都要登記XD
作者: ap0119 (BOGO) 2014-06-26 08:59:00
開趴錯了嗎
作者:
Miule (Miule)
2014-06-26 09:03:00沒看公告板規修訂第四條?
我跟家人出去玩好像從沒登記過我名字欸==....所以我以後被撞門都算我活該就對了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6-26 09:11:00根據這條,應該是連房卡都不該給吧???
管理規則是規範飯店的。一開始賴中強就說只願意登記一名,但飯店還是「給鑰匙」了,你還好嗎?
這條是一個都不登記又硬要住再叫警察 有說讓飯店破門?飯店有權宣佈違法?中文法條都看不懂該怎麼辦啊
作者:
blake7899 (starblake)
2014-06-26 09:28:00我就不信當天所有房客每個人都有登記 我每次住旅館都嘛只登記一個人 所以飯店人員也可以破我的門囉
作者:
a0652qj (小布)
2014-06-26 09:54:00只要有一個人登記就好啦..... 你到底去哪個飯店啊?訂房只要一個人喔 又不是組團打怪先自己試著訂訂看飯店吧 這年頭沒訂過飯店趕不上流行惹
作者:
rin0710 (秋)
2014-06-26 10:24:00廢文 不是重點
作者:
CrazyKill (crazykill)
2014-06-26 11:00:00所以, 警方可以隨時破門而入???當時門外有三個航警,這三人已經明顯觸法,請大家要緊盯不要放過那三個警察以及指揮單位! 這已經明顯侵犯人權講難聽一點,破門而入根本就是專制國家的行為
作者: Bruney 2014-06-26 11:07:00
要嘛訪客要嘛補錢,你有三不五時聽到房客被破門嗎?你以為抓通緝犯啊
哞先生,你是不是一個朋友也沒有,所以寧可討噓也要發文?
作者:
qsasha (小花)
2014-06-26 13:07:00你肯定沒住過飯店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4-06-26 13:20:00不是很屌幹麻自刪 你一小時內發三篇引戰文大家都有看到
作者: imfeather (阿貴) 2014-06-26 13:47:00
這不算鬧版嗎
作者:
Felix76116 (Just go ahead)
2014-06-26 14:27:00?????????????????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26 16:26:00所以可以破門? 你倒是說說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