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對板規第一條的認定與解釋:
: (1)諸位認定的「普世價值」為何?
: (2)在何種「狀態」或「要件」下,會傾向認定違反普世價值?
看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我想說,原來有這一條喔,
然後我在去看法規的時候,看到世界人權宣言和兩公約,
我腦海浮現李宣毅律師講說彰化一個地方法官引用兩公約的判例,
然後想說我對兩公約的名字很熟悉,但我對兩公約的內容非常陌生!
我相信對於版眾來說,少部份人會瞭解世界人權宣言與兩公約,但多數人應該不瞭解吧!
用一個多數人不瞭解的東西去定義『普世價值』?
再來談到『普世價值』,很抱歉我一看到這問題我覺得這是假議題,
我對價值觀的理解是從來都沒有普世價值阿,只有多數價值、少數價值、個人價值,
這不就是老生常談的少數多數問題,只是在網路世界我們的想法說法只是嘴炮,
不會對少數做成太大的損害而已!
我能理解原先版主會引用此比較先進的條文的理由應該是讓公民覺醒版承擔一定社會責任,
我真的認為發起此版的版主群之用心良苦與理想之偉大,
但如果我上任的處理應該只會針對人身攻擊、流於謾罵、挑釁、商業行為,
不會處理黨工之偏頗與強詞奪理文章,因為來的任何一位版眾和版主擁有跟他大約平等的權利,
如果你覺得他說得不對or跳針,你也有同等的權利去反對他、修正他、對待他。
額外補充我覺得很多人對版主的期待是公正,但只要是人哪有公正的?
我對自己的期待是有錯道歉並立即修正,然後能夠引發多點討論,
我希望此版為公民覺醒資訊集中討論地,希望能夠受到版眾的提點與監督!
: (3)所謂「公民覺醒」是否應詮釋為具有特定方向性?或遵循公共價值?
: 或者說到底各自認定的「理想型」是什麼?
沒有特定方向我個人感覺,總之就是多看多聽多參與,瞭解別人的思考和自己的差異,
比如說我之前認為廢死聯盟很沒同理心,但是我發現那些洪案、大埔案、關廠工人案的律師,
大部分都是支持廢死的,然後又認識一個基督教(支持廢死也支持多元成家)的朋友,
也聽過邱顯智律師講廢死聯盟以前叫替死聯盟(替代方案取代死刑)和羅秉成律師講冤案,
然後前陣子鄭捷事件的事後再去看PNN寫關於挪威殺人的文章,
我發現公民覺醒其實很難有個既定的形式,但大多始於接觸各種不同的知識和人,
而遵循公共價值?這和公共利益一樣難定義,何必糾結於此?
我心中理想的覺醒公民是會反觀自己、與人溝通、知行合一,尤其是行(真的蠻缺人的)。
: 2. 投票爭議的認定,以上次板主選舉為例。
: (1) 是否會逕自認定為有暇疵的投票?法規或論理的依據為何?
不會阿,因為我怕人家說我輸不起!
: (2) 對於板友各自不同對事件推論與猜測,認為板主應持什麼立場?
: 也就是對於可能是陰謀論的言論板主認為應該如何處置?
: 例如:是否要加以勸阻? 板主有沒有義務回應或澄清?
: 板主是否可以藉由處理板務的權限支持陰謀論?
我之前有思考過這件事情,我認為如果推論的事情被證實是錯的,
其實應該要有公開道歉,才是負責的行為,我自己願意這樣做。
至於版眾我覺得就自我要求吧!畢竟這裡叫公民覺醒版!
: 3. 對板友互相攻擊或貼標籤的問題,認為該如何解決?
: 這跟第一點有關連,應該說是延伸的問題。
: (1)會以何種立場處理?或如何協調糾紛?
: (2)對於用各種暱稱指稱特定板友,認為是否有規範的必要?
我自己不喜歡說自己是中立的人,即使是漠不關心的人,他頂多跟你說沒想法,
但他瞭解之後絕對不可能是保持中立,所以我沒有妄想去說服任何人,愛聽就聽,
你能做的是引導他,來此版能真正被改變的人應該少之又少吧!
如果彼此有糾紛會處理的只有如同第一點回應的。
至於對特定版友取暱稱,除非是人身攻擊型的暱稱才有可能處理,
但是不曉得可否舉個例子給我看一下,因為我通常都會稱版友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