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目前板主候選人很多,算是有多元的選擇(大概)。
: 個人以板友的身分提出問題,希望得到候選人的回應。
我也來大略點一下問題好了,感覺你問的問題太難太深,一堆人搞不清楚狀況...
: 但這不是候選人的義務,頂多就是一個「面對」政治的「態度」
: 而有些板友可能也希望得到較為有系統的論述。
: 畢竟論述的過程可能會比立場重要,也更能讓大家理解如何做出選擇。
: 個人認為目前有一些比較重大的分歧,歡迎以各自舒服喜歡的方式回答。
: 簡單整理如下:
: 1. 對板規第一條的認定與解釋:
: (1)諸位認定的「普世價值」為何?
所有的行為皆有普遍性,以普遍性來作為行為和價值能否成立的判準
好比殺人
今日我殺了一個人,明日其他人可以殺人也可以殺我,殺到最後沒有人
所以殺人這個行為是錯的,是不應該被允許的
偷竊,說謊等等...以此類推
: (2)在何種「狀態」或「要件」下,會傾向認定違反普世價值?
違反普遍性原則
: (3)所謂「公民覺醒」是否應詮釋為具有特定方向性?或遵循公共價值?
: 或者說到底各自認定的「理想型」是什麼?
何謂覺醒? 就是啟蒙精神,何謂啟蒙?
就是擁有反思批判且不服從權威,並具有懷疑精神,而且能有從理性獲得知識的能力
要說理想型? 民主法治就只是搭建一個平台,最基本而且讓這平台運作的元素
在更之上的文化也應該是建立在這平台上才對
若不是如此,而用文化差異來否定民主法治,這時就會產生一個邏輯問題
統治者宣稱的文化差異真的能夠代表該地區人民的意見嗎?
若不經過民主程序和實質精神內容,又要怎麼說這是代表該文化呢?
我認為回歸到最基本還是每個人最基本而且底線的人權(人類最基本權利)的保障
更上層的文化或政策再談統治階級/管理階級的政策是否有經過人民授權的問題
回過頭來看待公民運動版,我想管版精神依舊應該如此才是
: 2. 投票爭議的認定,以上次板主選舉為例。
: (1) 是否會逕自認定為有暇疵的投票?法規或論理的依據為何?
是有瑕疵,因為我認為沒參與討論而只是看板上文章的人是沒投票權的
參與討論才算是進入這個看板文化的運作之內,也才能算使用者
而只是看這個版上討論的人並沒有進入這個看板的社群和文化脈絡裡面,
也就是說不屬於這社群,當然沒投票權
但版主沒有限制,這是板主失職
: (2) 對於板友各自不同對事件推論與猜測,認為板主應持什麼立場?
: 也就是對於可能是陰謀論的言論板主認為應該如何處置?
: 例如:是否要加以勸阻? 板主有沒有義務回應或澄清?
: 板主是否可以藉由處理板務的權限支持陰謀論?
看是對版眾或是公眾人物,對公眾人物若沒侵犯到基本人權我認為可以開放
若對版眾,那當然就是不行
PS: 事實上版面討論的那堆陰謀論的東西大部分是廢文,除了少數幾篇是有料的之外...
: 3. 對板友互相攻擊或貼標籤的問題,認為該如何解決?
: 這跟第一點有關連,應該說是延伸的問題。
: (1)會以何種立場處理?或如何協調糾紛?
: (2)對於用各種暱稱指稱特定板友,認為是否有規範的必要?
第一二項不告不理...
若有人覺得被取暱稱不舒服還是要處理吧,這等同人身攻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