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中共進一步加重對西藏比如縣藏人行動的

作者: hallcom (http://goo.gl/Un5MW 讚)   2014-08-02 00:00:36
中共又持續高壓統治 侵犯人權、宗教壓迫、破壞環境
停止迫害藏人吧!!
http://www.thetibetpost.com/zh/news/tibet/4150-further-restriction-imposed-on-
tibetans-movement-in-driru-tibet
中共進一步加重對西藏比如縣藏人行動的限制
『國際西藏郵報 2014年7月31日達蘭薩拉報導』據消息稱,藏東康巴地區比如(Driru)縣
目前局勢緊張持續升高,在中國的暴政統治下,否決了西藏境內藏人的思想、言論和訊息
流通的權利,侵犯人權、宗教壓制和破壞環境,是西藏、包括比如縣在內,不時發生的家
常便飯。
下面是西藏人權和民主中心(TCHRD)從這份藏文規定翻譯而來的英語版本摘要。中國繼續
藉由施嚴厲的鎮壓,對付抗議中國政策的藏人,包括抗議採礦活動,加強其在西藏的操控
力道;當地政府在最近發佈了臨時規定,禁止藏人的「行動、言論和宗教自由」。報告中
提到,未能遵照這些規定,將會導致藏人受到嚴重的懲罰,如「從寺院驅離、取消福利規
定,禁止採收珍貴的冬蟲夏草」等。
由於要從西藏境內取得這份規定正本實屬困難,消息來源表示無法完整掃描這份規定。比
如縣政府在今年六月份,發佈了一項新的法律規定,針對個人擅自穿越國界參與「大法會
」,製造和公開散佈謠言,傳播有害信息,前往區外從事宗教學習非法活動制定臨時管制
條例;該法規共有四章、二十六條款。該條款主要提出反對分裂主義、反對達賴喇嘛尊者
、不許參與大法會(如今年在拉達克的第33屆時輪金剛灌頂法會)、不許讚頌達賴喇嘛尊者
的歌曲、不准蔑視和調侃政府、不許倡導國外反動分子的謠言、禁止和反對本地僧侶前往
四省藏地、禁止當地民間組織演講和研討等聚會等。
據與西藏聯繫的人士透露,自2013年起,中國政府在比如(Driru)縣進行廣泛的任意拘留
、逮捕,其中已知至少有15名藏人被判處2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針對希望從西藏前往印度接授時輪金剛灌頂的藏人祭出極端的限制,並不是樁新鮮事。
2012年1月,數百名藏人從印度接受時輪金剛灌頂後返回西藏途中即遭到拘留,並被迫接
受政治洗腦教育;官方術語稱為「法制教育」。
中國當局目前的規定,迫使當地藏民服從官方政策,是一個令人不安的新趨勢。如果當地
藏民參加「大法會」,許多藏人唯一收入來源也就是採收蟲草的權利,這樣的福利將被沒
收。據西藏人權和民主中心中國問題研究員次仁杰,即便粗略地看一眼這份規定也明確地
指出,中國政府官員已經意識到,他們將無法透過強制灌輸來改變西藏人民的思想。杰先
生說,「他們採取針對西藏人民的收入來源,主要是採收珍貴的蟲草,希望他們會服從旨
在確保「社會穩定」的政府政策。
該條例共分為兩章。第一章叫做chi yi tsa don,是主要的聲明或條規的序言。序言宣稱
,該規例的制定,依照法律和西藏自治區的規定,並考慮了比如縣動盪的特殊情況。條規
中警告說,那些參與「大法會」、製造和公開散佈謠言、傳播有害信息,前往比如縣以外
地區學習佛法者;所有這些人將遭受「嚴打」運動。在序言中證實了以「社會穩定」之名
制定一系列規定、行鎮壓之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和地區法律加強了中國政府的謊言,
宣稱比如縣藏人不會被任意拘留,一切都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規和法律處理。
第二章的標題是「關於訂定的規例或決定的執行情況」。不完整的副本,包含了23條規定
,雖然可能會更多。
該規定的條文摘要如下,(請注意,下面的翻譯不包括第7、第8、第13、第19、20、21條
,由於該掃描文件無法辨識之故):
第一條,禁止參加或組織「大法會」活動。相當於這些活動都是非法的,可引發恐怖和欺
騙行動,並與「十四世達賴集團的分裂勢力」串通。也指稱「試圖勾結十四世分裂主義集
團的其他秘密活動造成影響社會秩序的穩定」。規定稱: 活動,如穿越國界和自己[主動
]參與「大法會」等,在規定中提到,指的是那些試圖透過各種手段參與「大法會」的個
人。
第二條,籲請執法當局懲罰違法違規越過了國界、參與「大法會」的藏人和他們的家庭成
員,包括配偶和子女,他們將被禁止三到五年採收冬蟲夏草的權利,也將判處接受六個月
的「法制教育」: 有關執法部門應進行調查和判處任何一名違法違規、越過國界參與「
大法會」的藏人。任何一人穿越國界,包括他們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應停權三至五年其採
收蟲草的福利,應完全剝奪他們享有的福利規定。未受到判處停權者則應進行法律教育六
個月。「大法會」非法活動有:1)以各種藉口參加「大法會」活動,並經由各種途徑越
過國界,再返回自己家園者。2)玩弄手段,指使他人參與「大法會」,並幫助組織「大
法會活動」者。
任何「穿越國界參與大法會」者,依照第三條規定,將註銷其戶籍及其直系親屬採收冬蟲
夏草三到五年的權利。規定稱: 任何越過國界參與「大法會」者,有兩件事情不被允許
,必許依照該規定處理。此外,戶籍將被註銷,而他們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不得採收蟲草
三至五年,他們的福利規定也會被取消。穿越國界的活動有:1)赴邊境地帶接受藥物治
療,以及與親屬會面;以任何藉口,到其他地區朝拜聖山/聖地求加持,跨越國界參加「
大法會」等宗教活動。2)偽造旅行證件,更改證件內文,冒用他人的證件,傳遞旅行證
件給他人,跨越國界和赴比如縣以外地區旅遊而前去參加「大法會」者。
作者: zoobox (zoobox)   2014-08-02 09:08:00
謝謝持續提供西藏的報導! 用「禁止採收冬蟲夏草的」的經濟手段來限制人民的「行動言論信仰自由」,是獨裁體制特徵
作者: angell543 (公民很忙)   2014-08-02 13:47:00
都是用經濟去壓迫,就跟逼台灣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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