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還記得嗎, 一開始的新聞怎麼說的?
市政府說那邊有兩條中油的管線,
不知道有李長榮的, 直到中油提說其中一條是李長榮的。
市政府有沒有第一時間灑水, 通知業者? 有。
但看看這則新聞: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01886
高市工務局長楊明州表示,高市公共管線管理平台是在九十年至九十二年間建置,七十九
年中油申請挖路埋設管線,直到九十年,中油把當年資料送到工務局,輸入資訊平台,拿
的卻是七十九年原始申請資料,上面登記產權者都是中油,並非八十二年轉賣的福聚。
如果這則新聞屬實,
我實在不知道到底該怪市政府什麼。
※ 引述《HarunaLuna (春奈るな)》之銘言:
: http://www.slideshare.net/slideshow/embed_code/37613554
: 這次高雄市政府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說實在並不意外
: 這些管線當然有歷史共業的成份在裡面
: 但是身為道路主管機關的高雄市政府不可能「一點責任」都沒有
: 更不用說從開始有人通報漏氣到整個炸開中間過了多久
: 不是說警消有到場處理就叫做有處理
: 至少第一時間要求所有相關管線全部關閉做得到吧
: 台中市因為大雨沒在幾十分鐘內封鎖地下道胡自強就被批成什麼樣子了
: 難道你還覺得漏氣三小時沒有封鎖道路關閉所有管線的陳菊完全沒有責任嗎?
: 救災救得好不好是另一回事,但是預防勝於治療這大家都知道
: 顯然的不管是地方還是中央,都沒有善盡管理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