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國民黨板的某位忠貞黨員發表的。
那位忠貞黨員說:
每一個地方都有秩序要維持,就好像國家一定要有憲法與秩序一樣,
不遵循這個秩序的人就不該待在這裡,應該要自己出去另闢新天地,
而國家應該對那些搗亂的人用更嚴厲的手法處置,因為這樣才能維持"國家的精神"...
我看了直搖頭。
對於這種言論,我也只是這樣反問:
憲法有很多種,有德意志帝國憲法、滿清憲法、明治憲法...,
每一種憲法都是以民為主的嗎?
如果憲法只是保障少數獨裁者(比方說日本天皇或是德皇),把權力集中在手上的工具,
那這樣的憲法,難道不能將它推倒嗎?
如果少數人控制權力是適當的,那為什麼辛亥還要革命,
明明已經有滿清憲法了不是嗎?
二十一世紀還有這種保守反動的言論,我實在不知道該說什麼,
謹把我的反論以及對方的言論貼在這裡,以供大家參考。
是為記。